《法律与生活》常考易错正答率低选择题疯狂练(1)
(2023·重庆·模拟预测)
1. 李先生是连云港人,前年在高邮市城南经济新区保丰村依法承租了227亩土地种植小麦及水稻。不久前,因急需采购一批季节性农资,紧缺10万元资金。李先生可凭( )
A. 依法取得227亩土地的担保物权向银行抵押贷款
B. 依法取得227亩土地的用益物权向银行抵押贷款
C. 依法取得227亩土地的担保物权向银行质押贷款
D. 依法取得227亩土地用益物权向银行质押贷款
【答案】B
【解析】
【详解】A:李先生依法取得227亩土地的用益物权,而不是依法取得227亩土地的担保物权,A错误。
B: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先生是土地的受益者,可用依法取得227亩土地的用益物权向银行抵押贷款。B正确。
CD:土地属于不动产,可以抵押而不适宜质押,CD错误。
故本题选B。
(2022·山东·烟台市福山区懿荣中学高二阶段练习)
2. 受疫情影响,小杨的餐厅生意不好,资金出现问题,找小黄借了10万元周转,拿自己的爱车做了抵押。抵押合同约定,小杨在债务到期后不还钱,车子就归小黄。债务到期后,小杨无法还债。这时,小黄( )
A. 依据合同,自动获得该车的所有权
B. 可以要求就该车辆的价款优先受偿
C. 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取得该车所有权
D. 已经占有该车辆,但未取得所有权
【答案】B
【解析】
【详解】A:轿车属于价值较大的动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所以小黄并不是自动获得该车的所有权,故A错误。
B: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小杨拿自己的爱车向小黄做了抵押。抵押合同约定,小杨在债务到期后不还钱,车子就归小黄。债务到期后,小杨无法还债。这时,小黄可以要求就该车辆的价款优先受偿,故B正确。
CD:根据B中“抵押”的解释在签订合同时只是将轿车作为债权的担保,小黄并不是已经占有该车辆,也没有取得该车所有权,故CD错误。
故本题选B。
(2022·辽宁·昌图县第一高级中学高二阶段练习)
3. 原创作品舞蹈诗剧《只此青绿》展现的是北宋名画《千里江山图》的青绿山水,在虎年春晚“出圈”后,已成为现象级舞台艺术作品,受到观众的广泛好评。近日,有人发现,一则发布于某电视台视频号的舞蹈作品,无论动作元素还是服饰造型,与《只此青绿》“几乎99%相似”,而且该电视台视频号发布的作品上打着“原创”二字。对此,我们应该这样认识( )
①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原创有利于促进创新发展
②某电视台侵犯了《只此青绿》创作者的著作权
③《只此青绿》著作权保护期满后,任何人可以无偿随意使用
④《只此青绿》作者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获得法律保护
A. ①② B. ②④ C. ①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国家鼓励“原创”,意在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原创有利于促进创新发展,①正确。
②:某电视台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发表、销售其作品,侵犯了《只此青绿》创作者的著作权,②正确。
③:著作权保护期经过后,该作品即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或者组织都可以使用该作品,不用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和支付费用。但是使用这类作品时,不能损害著作权人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并不是随意使用,③错误。
④:材料反映的是著作权,而不是反映专利权,④排除。
故本题选A。
(2022·全国·高二课时练习)
4. 小张经过小赵的许可后将小赵的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小陈获得剧本手稿后,未征得小张和小赵的同意,将该电影剧本改编成电视剧剧本并予以发表。小陈的行为( )
A. 侵犯了小张的著作权,未侵犯小赵的著作权
B. 侵犯了小赵的著作权,未侵犯小张的著作权
C. 同时侵犯了小张和小赵的著作权
D. 不构成对任何人侵权
【答案】C
【解析】
【详解】B:小张的电影剧本改编自小赵的小说,小陈侵犯了小赵的著作权。故B说法错误。
AC:小陈未经小张的同意擅自将小张的电影剧本改编成电视剧剧本并发表,显然侵犯了小张的著作权。故C说法正确,A说法错误。
D:《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构成侵权行为。 小陈未经小张同意擅自将小张的电影剧本改编成电视剧剧本并发表,显然侵犯了小张的著作权,而小张的电影剧本又改编自小赵的小说,小陈同时也侵犯了小赵的著作权。故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2022·湖北襄阳·高二期末)
5. 鲍某2014年正式获得“鲍师傅”商标所有权,用于经营糕点、面包等商品,因糕点味道鲜美有特色,“鲍师傅”成了网红。后来,孙某在自己开设的蛋糕店里使用“鲍师傅糕点”牌匾,并在加工销售的糕点包装上使用“鲍师傅”标识。鲍某认为孙某的行为侵犯了“鲍师傅”注册商标专用权,孙某则认为其糕点包装只是使用了自己注册商标“鲍师傅糕点”的简称。据此判断,孙某( )
①注册了商标“鲍师傅糕点”,可以自由使用简称,不构成侵权
②在牌匾上使用自己注册的“鲍师傅糕点”应承担民事责任
③在牌匾上使用自己注册的“鲍师傅糕点”不构成侵权
④在其加工销售的糕点包装上使用“鲍师傅”标识,侵犯了鲍某商标专用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商标权人实际使用的商标应与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一致;只能按比例放大缩小,不得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和颜色(指定颜色)。因此孙某虽注册了注册了商标“鲍师傅糕点”,但不可以自由使用简称,故①错误。
②:孙某在牌匾上使用自己注册的“鲍师傅糕点”,不构成侵权,不应承担民事责任,故②错误。
③:商标权人实际使用的商标应与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一致,因此孙某在牌匾上使用自己注册的“鲍师傅糕点”不构成侵权,故③正确。
④:商标权人应该在商标使用范围内使用注册样式,不得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孙某在其加工销售的糕点包装上使用“鲍师傅”标识,与鲍某“鲍师傅”商标相同,容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故孙某侵犯了鲍某商标专用权,故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022·全国·高二课时练习)
6. 2021年12月,某退休教授状告某网站侵权胜诉,获赔70万元。该案产生的积极意义显著,不仅维护了作者自身的权益,促进大平台承担起企业社会责任,还能让保护知识产权成为一个人人关心的社会问题。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民事权利需要人们主动用合法手段去维护
②网站中作品的著作权会受到法律终身保护
③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该作品是侵权行为
④知识产权是激励人们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不仅维护了作者自身的权益,促进大平台承担起企业社会责任,还能让保护知识产权成为一个人人关心的社会问题”说明民事权利需要人们主动用合法手段去维护,①符合题意。
②: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 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保护期届满: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②错误。
③:网站以盈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该作品是侵权行为,③正确。
④: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而不能笼统地认为知识产权是激励人们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④错误。
故本题选B。
(2022·山东聊城·高二期末)
7. 某商业银行与某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合作,以电视剧《谍海追踪》的著作权作为质押,由该商业银行向其发放贷款,用于支持《大浪淘沙》等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视剧的制作播出。据了解,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获得的该笔影视著作权质押贷款,总额3000万元,为期2年,利率水准低于该公司其他贷款。在上述民事法律关系中( )
①将动产作为了债权的担保
②著作权仍由该传媒公司占有
③质押标的的所有权没有改变
④质押标的应移交债权人占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本次合作中,以电视剧《谍海追踪》的著作权作为质押,著作权不是动产,属于无形的财产权,①不选。
②:某商业银行与某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合作,以电视剧《谍海追踪》的著作权作为质押,质押,要转移对著作权的占有,②不选。
③④:在该民事法律关系中,电视剧《谍海追踪》的著作权作了质押,质押标的的所有权没有改变,质押标的应移交债权人占有,③④入选。
故本题选D。
(2022·浙江杭州·校联考模拟预测)
8. 8月6日,王某向陈某发微信“我要购买800顶户外帐篷,200元/顶,5天内送达,货到付款”。陈某回复“价格没问题,需款到发货”。次日,王某微信转账全部货款,陈某随即准备发货。但当天雷击导致帐篷全部烧毁,无法按时送达。这一买卖过程中( )
A. 陈某的回复行为构成了承诺 B.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帐篷
C. 双方订立的合同属于书面合同 D. 应当免除陈某的违约责任和合同义务
【答案】C
【解析】
【详解】A:陈某的回复行为构成了新的要约,A说法错误;
B: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买卖帐篷的行为,帐篷是标的物,B说法错误;
C:双方订立的合同属于书面合同,C符合题意;
D:当天雷击导致帐篷全部烧毁,无法按时送达,天雷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可全部或部分免除陈某的违约责任,但免责不等于免除合同义务,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2022·海南·模拟预测)
9. 2022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购买10吨“纸袋85#富士苹果”的函件,价格为7.00元/公斤,要求乙公司在10日内答复。2022年3月5日,乙公司回函同意甲公司的要求,但要求将价格提高到8.00元/公斤。2022年3月7日,甲公司回函同意乙公司的提价要求,当日乙公司收到回函。关于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发出购买“纸袋85#富士苹果”的函件属于有效合同的要约
②乙公司提价1.00元/公斤构成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
③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的提价要求属于承诺
④该买卖合同成立时间为2022年3月5日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乙公司的回函对甲公司的要约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使得甲公司发出购买“纸袋85#富士苹果”的函件要约失效,所以不属于有效合同的要约,①错误。
②③:乙公司的回函将“纸袋85#富士苹果”的价格由7.00元/公斤提高到8.00元/公斤,构成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属于新要约,甲公司同意乙公司的提价要求属于承诺,②③正确。
④:承诺到达要约方时生效,因此该买卖合同成立时间为2022年3月7日,④错误。
故本题选B。
(2022·北京·一模)
10. 2021年12月.张先生与某房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协议。依照认购协议.张先生向该房产公司支付了2万元的认购金。2022年6月,张先生收到房产公司的通知,表示可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同时表示由于整体房价大幅上涨,张先生之前订购的房屋价格也由之前约定的每平2万元上调至每平2.5万元。对此张先生不能接受,双方协商未果,张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案件中( )
①商品房认购协议不是正式购房合同,房产公司无需履行
②房产公司违背了诚信原则,应按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③房产公司因违约应返还张先生2万元认购金并赔偿损失
④因房价上涨属于不可抗力,可免除房产公司的违约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材料中指出,张先生与某房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协议,且张先生 支付了2万元认购金,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成立,房产公司的行为属于违约,故①不选。
②③:材料中指出张先生与某房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认购协议,且张先生 支付了2万元认购金,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成立,房产公司违背了诚信原则,应按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如违约需要返还张先生2万元认购金并赔偿损失,故②③正确。
④:不可抗力产生时,违约惩罚是否免除要依据情况而定,故④不选。
故本题选C。
(2022·天津·模拟预测)
11. 王某购房时在宣传册、沙盘、广告片等宣传资料中看到,其所购买的小区设有人车分流设施,交房时发现该小区并非人车分流。于是王某找到开发商交涉,却被告知在所签《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约定开发商保留对小区平面布局的修改权以及宣传资料所载内容不列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宣传资料所载具体明确的内容,应成为合同的相应条款
②开发商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③宣传资料所载内容与实际不符,侵犯了王某的知情权
④开发商有欺诈行为,该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王某购房时在宣传册、沙盘、广告片等宣传资料中看到,其所购买的小区设有人车分流设施,宣传资料里面有明确内容,应该作为合同观点相应条款,①入选。
②:传资料所载具体明确的内容,是合同的相应条款,但是在交房的时候发现该小区并非人车分流,开发商违反了合同内容,②入选。
③:宣传资料所载内容与实际不符,不是侵犯王某知情权的表现,而是混淆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③不选。
④:我国从严认定无效合同,本合同涉及人车分流部分无效,④不选。
故本题选A。
(2022·山东·一模)
12. 王某将一套商品房卖给丁某,丁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并约定余款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支付。王某将钥匙交给丁某,丁某搬家入住。几个月后,王某又将该房卖给了刘某,并办理了房产过户。本案中谁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
A. 丁某与王某签订合同在先,且已经支付大部分房款,因此丁某拥有所有权
B. 所有权取得的依据是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王某将钥匙交给丁某,交付完成,因此丁某拥有所有权
C. 因丁某已经搬家入住,形成事实上对该房屋的占有关系,因此拥有所有权
D. 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取得应以登记为准,刘某已经办理房产过户,因此拥有所有权
【答案】D
【解析】
【详解】AC:丁某与王某签订合同在先,且已经支付大部分房款,也不因丁某已经搬家入住,形成事实上对该房屋的占有关系,就拥有所有权;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取得应以登记为准,丁某并未进行房屋属于不动产房屋属于不动产,因此丁某不拥有房屋所有权,此时丁某可以让王某承当违约责任,AC错误。
B: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应以登记为准,而不是以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为准,B错误。
D: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取得应以登记为准,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房管部门已经完成刘某的产权登记,因此刘某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D正确。
故本题选D。
(2022·北京·高考真题)
13.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是对这一问题的积极回应。下面是该法的部分条文:
第69条第1款:“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怠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 第70条:“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上述条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B. 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在民事上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 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均可适用第70条的规定
D. 发生第70条规定情形的,该条规定的机构和组织有提起诉讼的职责
【答案】D
【解析】
【详解】A:根据第69条第1款,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该承担损害赔偿侵权责任,这是过错推定,而不是无过错侵权,A不选。
B: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在民事不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是要根据具体的侵权程度和造成的影响,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B不选。
C:第70条仅仅是针对侵害众多个人权益的行为,没有对侵犯单个人信息行为的做出法律规定,C不选。
D:发生第70条规定情形,侵犯众多个人权益的,该条规定的机构和组织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职责,D入选。
故本题选D。
【点睛】
(2022·天津实验中学一模)
14. 成都市温江区某小区四五六楼的四户业主,因为一楼两户业主变卦阻挠加装电梯,将一楼业主告上法庭。这也是成都市首例因“电梯加装”引起的诉讼案。该案件一审判决:一楼住户须停止对电梯安装施工的阻挠和妨碍。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业主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
③本案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应该在10日内提出上诉
④相邻关系的一方给对方造成妨碍的,应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分析】
【详解】①②:因“电梯加装”引起的诉讼案。该案件一审判决:一楼住户须停止对电梯安装施工的阻挠和妨碍。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业主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①②正确。
③: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③错误。
④:相邻关系的一方给对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④错误。
故本题选A。
【点睛】
(2022·天津市新华中学模拟预测)
15. 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猛扬后蹄,将路边停着的一辆小汽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修车花费了1万元。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相关当事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适用法律规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事件因商店老板的斗牛犬咬伤驴而起,车主有权向该商店老板请求赔偿
③车上的大坑是驴踢的,车主有权向老李请求赔偿,老李赔偿后,有权向商店老板追偿
④本案中不能证明老李管理驴有过错,老李不应承担责任,只能由车主向商店老板请求赔偿
A ①②④ B. ②③④ C. ①②③ D. ①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无过错责任原则亦称客观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对于产品责任,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致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饲养动物造成损害的责任等,致害人员无过错仍应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相关当事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适用法律规定的无过错责任原则。①符合题意。
②③:事件因商店老板的斗牛犬咬伤驴而起,车主有权向该商店老板请求赔偿,车上的大坑是驴踢的,车主有权向老李请求赔偿,老李赔偿后,有权向商店老板追偿,选项说法正确,②③符合题意。
④:本案中车上的大坑是驴踢得这个客观事实不能改变,老李负有直接责任,老李赔偿后,有权向商店老板追偿,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2019·天津市新华中学三模)
16. 根据W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办法,经本单元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可以申请增设电梯。该市某老旧小区一个单元共七层楼,经协商,二楼以上共12户业主同意加装一部电梯,但一楼业主以影响采光及隐私保护为由不同意加装。针对该单元发生的矛盾,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二楼以上业主按照当地电梯管理办法有权加装电梯
②一楼业主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同意加装电梯
③维护多数业主利益时必须尊重少数业主正当利益
④矛盾双方应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尽可能地化解分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分析】
【详解】①②:为了维护“多数”的利益而损害“少数”的合法权益,不符合民主原则。因此,尽管二楼以上业主均同意加装电梯,但也不能不顾及一楼业主采光、隐私保护等合理要求和合法权益,故①②观点不正确。
③④:审题时要注意,不能把材料中的“可以申请”理解为“有权加装”,不能把必要条件当作充分条件。对于一楼和二楼以上业主因加装电梯而产生的矛盾,双方应平等协商、相互理解,才能化解分歧,③④正确且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2022·北京房山·二模)
17. “自甘风险”又称自承风险、自甘冒险,是免除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指受害者明知某些行为将会引发某些风险,但表示可以自主承担,从而在损害发生时承担相应风险,免除加害人责任的规则。
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
对民法典的上述规定分析正确的是( )
①亮明了拒绝“和稀泥”的司法态度,宣示文体活动参与者须对自己行为负责的规则
②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空白,为相关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益的法律援助
③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文体活动参与者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对抗
④明晰了各方主体的责任,降低了公民参与和组织文体活动的积极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亮明了拒绝“和稀泥”的司法态度,宣示文体活动参与者须对自己行为负责的规则,①正确。
②:填补了我国法律的空白,为相关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益的法律依据,②错误。
③:“自甘风险”有利于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文体活动参与者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对抗,③正确。
④:“自甘风险”明晰了各方主体的责任,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民参与和组织文体活动的积极性,④错误。
故本题选B。
(2022·北京·模拟预测)
18. 丢了手机,拾得者却声称因“响声太大扔了”。怎么办?白捡的手机就能随便处置不负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李先生赔偿张先生经济损失4299元。本案给我们的启示是( )
①李先生的行为有违民法中诚信和友善原则
②拾得遗失物,有保管、返还的义务
③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④李先生致使手机遗失,应承担刑事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③:材料的遗失物纠纷案没有体现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且这也并非本案给我们的启示,③与题意无关。
④:李先生擅自处理他人遗失物,应承担民事责任,并非刑事责任,④说法错误。
①②:拾得他人遗失物不能随便处置,拾得人有保管、返还的义务,李先生的行为有违民法中诚信和友善原则,①②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A。
(2022·山东潍坊·模拟预测)
19. Z公司与X公司共同研发了乙醛酸法生产香兰素工艺,将之作为技术秘密保护,并与公司技术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但Z公司傅某以打算辞职为由拒绝签订保密协议。离职后,傅某将原公司的核心技术资料提供给Y公司使用,给Z公司与X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Z公司与X公司遂向浙江高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Z公司和X公司都可以要求Y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②傅某未与Z公司和X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故未构成侵权
③Y公司的“搭便车”行为侵害了Z公司和X公司的知识产权
④Z公司和X公司的商业秘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保护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②:员工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无权提供给他人,因此傅某的行为构成侵权,故②不选。
①④:依据题意,员工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无权提供给他人。因此,Z公司和X 公司均可要求Y公司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说明Z公司和X公司的商业秘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保护,故①④入选。
③:Y公司的行为不属于搭便车行为,故③排除。
故本题选B。
(2022·山东·统考高考真题)
20. 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
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案例中汪某与刘某签约,因此汪某可以向刘某之子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刘某之子赔偿自己损失,而不是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①正确。
②:房屋为不动产,不动产所有权的获得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案例中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表明李某已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②错误。
③: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人不仅可以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案例中,刘某甲继承刘某遗产(房屋),同时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③正确。
④: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后,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④错误。
故本题选A。
【点睛】
(2022·浙江绍兴·统考一模)
21. 2019年,戴女士因病长期卧床,需要人照顾,遂向儿子小庞求助,但被拒绝。随后,戴女士与蔡某签订扶养协议书并约定其去世后将房产赠与对方。协议签订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但戴女士离世后小庞却阻拦蔡某获得房产。本案中( )
①扶养协议书属于物证
②扶养协议书合法有效
③蔡某能凭遗赠取得房产
④小庞未履行抚养义务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扶养协议书属于书证,而不是物证,①排除。
②:戴女士与蔡某签订扶养协议书并约定其去世后将房产赠与对方。协议签订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该扶养协议书合法有效,②正确。
③:按照遗赠扶养协议,蔡某依约履行义务,故蔡某能凭遗赠取得房产,③正确。
④:小庞未履行赡养义务,而不是抚养义务,④排除。
故本题选C。
(2022·浙江宁波·统考一模)
22. 下列行为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消费者遭遇“双十一”先提价后打折的促销陷阱后可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②王某在送货途中因疫情引发的交通管制导致货物无法按期送达,应承担违约责任
③某平台外卖配送员送外卖途中撞伤人且承担主要交通责任,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④儿子不赡养母亲戴某,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可凭借与戴某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继承其百万房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消费者要和商家达成仲裁协议才能提出仲裁申请,故①说法错误。
②:在合同履行中遇到不可抗力时,根据对合同履行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因疫情引发的交通管制属于不可抗力,王某不应承担违约责任,故②说法错误。
③: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选项中该外卖员是在送外卖途中撞伤人,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故③说法正确。
④: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因此扶养人可以根据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戴某百万房产,故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2022·山东·一模)
23. 李某与张某于2017年结婚登记,不久李某外出打工,张某独自在家照顾李某年迈的父母。李某在打工期间认识了孤儿王某,两人共同经营一家文具店,日久生情并生下龙凤胎小米和小花。2021年1月两人遭遇车祸,王某当场死亡,李某在重症监护室5个月后离世,留下文具店经营所得20万元与老家房子一套,两人生前均未写遗嘱。本案( )
①王某的遗产分割无需保留李某的份额
②张某能继承2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
③张某若对小米小花不管不问构成遗弃
④小米能继承6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李某和王某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此王某的遗产分割无需保留李某的份额,①说法正确。
②:张某和李某于2017年结婚登记,文具店经营所得的20万元是属于李某和王某的共同财产,李某死亡后,李某可分得十万元,又因李某王某未写遗嘱,因此李某和妻子各得五万,李某的遗产五万元需要李某妻子,李某父母和龙凤胎小米和小花共同继承,每人分得1万元,此外,李某老家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张某不参与分配,张某能继承1万元遗产,②说法错误。
③:遗弃罪是指夫妻双方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行为构成遗弃罪,张某与小米小花之间不存在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张某若对小米小花不管不问不构成遗弃,③说法错误。
④:小米作为李某的非婚生子女,但同样享有继承权,李某的遗产包括5万元文具店经营所得和部分房产,李某的遗产五万元需要李某妻子,李某父母和龙凤胎小米和小花共同继承,每人分得1万元,王某的遗产10万元,小米和小花各得5万元,因此,小米能继承6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B。
(2022·北京·一模)
24. 离异的张某将女儿送给田某夫妻收养,田某办理了收养手续并将其改名为田甜。30年后张某病重,儿子小张久居国外很少回国,田甜便将张某接到家中照顾。3年后张某去世,生前立下遗嘱将其房产留给田甜,小张提出质疑。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
①该遗嘱无效,小张应是该房产唯一合法继承人
②该遗嘱有效,田甜获得该房产属于张某的遗赠
③田甜与小张都是张某法定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④因收养关系成立,田甜丧失张某财产的继承权
A. ①③ B. ②③ C. ①④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②:我国公民有自主处分自己合法财产的权利。本案中,按法定继承;儿子小张应是张某房产唯一合法继承人,但按照继承法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规定,由于张某中生前立下遗嘱将其房产留给田甜,所以该遗嘱有效,田甜获得该房产,属于张某的遗赠。①判断错误,②判断正确。
③:法律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本案中离异的张某将女儿送给田某夫妻收养,田某办理了收养手续并将其改名为田甜。因收养关系成立,田甜已不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丧失张某财产的继承权,只有儿子小张是张某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③判断错误,④判断正确。
故本题选D。
(2022·山东潍坊·统考模拟预测)
25. 苏先生夫妇早些年购买了一套四居室住房,登记在苏先生名下。苏先生有三个儿女,小儿子一家没有住房,一直跟苏先生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老伴儿去世后,苏先生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自己所有的房产只给小儿子一人。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苏先生可以订立书面遗嘱,将整套房产留给自己小儿子
②苏先生可办理赠与公证,将合法房产份额赠送给小儿子
③真实有效的遗嘱,自遗嘱人订立遗嘱之时起便开始生效
④子女若对苏先生所留遗嘱有争议,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房产属于苏先生夫妇共同财产,苏先生老伴死后,苏先生可以分得属于老伴的一部分房产,另外的部分,属于苏先生的三个儿女,所以苏先生只能订立书面遗嘱将房产中自己的那部分留给小儿子,而不是所有的房产,①说法错误。
②:苏先生可以办理赠与公证,将房产中属于他自己的那一份,赠送给自己的小儿子,②说法正确。
③:真实有效的遗嘱,自遗嘱人死亡之时才开始生效,③说法错误。
④:老伴儿去世后,苏先生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自己所有的房产只给小儿子一人,子女若对苏先生所留遗嘱有争议,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2022·山东淄博·统考二模)
26. 杨某顺,30岁,身体健康,系杨某洪、吴某春夫妇的儿子,出生后一直随其父母在农村同一房屋中居住生活。该房屋经拆迁征收补偿后置换楼房三套,出售一套房屋所得款项用于帮助杨某顺偿还赌债,一套出租给他人,一套供三人共同居住生活。后因产生家庭矛盾,夫妇不再允许杨某顺在二人的房屋内居住。杨某顺遂将夫妇诉至法院,请求对用于出租的房屋享有居住的权利。法院的判决和依据应该是( )
①驳回,子女强行“啃老”,侵害了父母的民事权利
②驳回,杨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但有违传统美德
③驳回,司法裁判要维护公平,引导人们自立自强
④支持,父母必须履行对子女的抚养和保护的义务
A. ①② B. ①③ C. ①④ D. ②③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如果父母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向成年子女提供物质帮助,子女强行“啃老”,就侵害了父母的民事权利,父母有权拒绝,①正确。
②:杨某顺成年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应当为了自身及家庭的美好生活自力更生,而非依靠父母,杨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且违背传统美德,②错误。
③:对于成年子女自己“躺平”却让父母负重前行的行为予以否定,这有利于维护公平,引导人们自立自强,③正确。
④:杨某洪、吴某春夫妇虽为父母,但对成年子女已没有法定抚养义务,④错误。
故本题选B。
(2022·浙江·统考三模)
27. 2010年,王某带着5岁儿子改嫁给知名书法家曾某。2012年,曾某遭遇车祸意外身亡,而王某已怀胎6个月。后曾某儿子曾甲将其父10年前的一幅书法(市价1万元)以1000元的价格转让给了知情的表弟。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曾某的继承人是王某与曾甲
②该书法作为遗产可被继承的份额是1万元
③王某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④王某可请求法院判决曾甲表弟返还该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我国民法典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故王某5岁的儿子应作为曾某的继承人;且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故王某怀胎6个月的婴儿也应作为曾某的继承人。曾某的继承人是王某、王某5岁的儿子、王某怀胎6个月的婴儿与曾甲,①错误。
②:该书法市价为1万元,则作为遗产可被继承的份额是1万元,②正确。
③;《仲裁法》第三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③错误。
④:曾甲将其父10年前的一幅书法(市价1万元)以1000元的价格转让给了表弟,该转让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王某利益的情形,属于无效合同,王某可请求法院判决曾甲表弟返还该画,④正确。
故本题选C。
(2022·山东济宁·统考一模)
28. 郑某因病于2021年10月去世,他与妻子阿红于2018年生育一子小亮。郑某生前立有《财产处置遗嘱》一份,将他名下婚前购买的A市花都区某房全部的产权份额以及婚后购买的B市丰顺区某房1/2的产权份额均指定由他的父亲继承。郑某去世后,阿红母子与郑某父亲就遗产继承分割产生争议,闹上法庭。本案中( )
①根据郑某遗嘱,花都区房产可由郑某父亲继承
②小亮年幼缺乏生活能力,理应继承郑某部分房产
③郑某未与阿红商议擅自处理共有丰顺区房产,遗嘱无效
④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阿红可获得3/4丰顺区房产份额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根据郑某遗嘱,花都区房产是郑某的婚前房产,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郑某父亲继承,故①入选。
②:本案中小亮年为未成年人,年幼缺乏生活能力,郑某所立遗嘱应为其儿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即小亮理应继承郑某部分房产,故②入选。
③:郑某虽未与阿红商议擅自处理共有丰顺区房产,但是出于本人在正常状况下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有效,故③不选。
④:丰顺区房产属于二人婚后共同财产,阿红有1/2的份额,郑某的1/2由郑某父亲、小亮、阿红平均分配,因此,阿红可获得2/3丰顺区房产份额,故④不选。
故本题选A。
(2021·浙江宁波·统考二模)
29. 王某与独生女徐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居住在王某婚前全款购置的房子里,结婚时不动产证上加上了徐某的名字。2020年,徐某父亲突然因病去世,留下40万的存折,徐某是唯一法定继承人。这时王某婚前购置的房子已经升值了50万。材料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 房子升值的50万 B. 房子和房子升值的50万
C. 徐父留下的40万 D. 房子和徐父留下的40万
【答案】D
【解析】
【分析】
【详解】ABCD:王某与徐某婚后两人居住在王某婚前全款购置的房子里,结婚时不动产证上加上了徐某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徐某父亲突然因病去世,留下40万的存折,徐某是唯一法定继承人,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BC错误,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点睛】
(2022·福建泉州·统考模拟预测)
30. 甲与乙恋爱一年后举办了婚礼,开始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且无子女。此后,甲乙共同外出打工,甲不幸因交通事故身亡,留有遗产50000元。分遗产时发生了争议:甲的父母认为乙没有继承权,乙认为这50000元是他们婚礼后外出打工所得,自己有权继承。根据材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 50000元属甲乙二人共有财产,乙也享有所有权
B. 50000元属于甲乙共有财产,甲父母没有继承权
C. 甲乙未办理结婚登记,50000元应全部由甲父母继承
D. 甲乙已举办过婚礼,乙有权以妻子的身份继承财产
【答案】C
【解析】
【详解】A:共有财产是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所得等。甲乙未办理结婚登记,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属于共同财产,A错误。
B:甲的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B错误。
C:继承是指将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本案中,甲乙未办理结婚登记,50000元应全部由甲父母继承,C正确。
D:甲乙已举办过婚礼,但没有办理登记,乙不能以妻子的身份继承财产,D错误。
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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